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关于2009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 |||||||||||||||||||||||||||||||||||||||||||
发布日期:2009-2-2 17:16:25 | |||||||||||||||||||||||||||||||||||||||||||
根据人事部和审计署有关规定,现就我办2009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以上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共18人,各职位按考生笔试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最低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分数线。即:001职位115.3分,002职位104.3分,003职位101.9分,004职位115分,005职位110.7分,006职位107.5分。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形式和范围 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形式采取计算机应用能力笔试。其范围是:计算机基础知识、Microsoft Windows及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使用、计算机病毒及信息安全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数据库实用技术、Internet使用。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2月12日下午15:00 —17:00在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南京市高楼门61号)(以下简称南京办)6楼培训教室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笔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月13日上午9:00 —11:00财政和税收专业面试(001职位和002职位),13日下午13 :30 —17:30金融、工程或投资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和企业管理专业面试(003职位、004职位、005职位和006职位)。在南京办8楼会议室进行面试,届时未按规定进入候考室等候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 (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携带材料 考生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的原件); 8.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另须携带彩色1寸照片2张;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报考信息与职位要求不符合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于2009年2月11日上午12时之前到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南京市高楼门61号)7楼人事教育处报到,并于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6楼电教室进行结构化面试抽签,届时未参加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五)考核 拟安排在2009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对拟录人员进行考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费用 考生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七)联系电话及人员 联系电话:025-83281632,联系人:葛林。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二○○九年二月二日 |